根据市经信委、财政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》(淮经信行业〔2018〕69号、淮财工贸〔2018〕12号)要求,按照《关于印发<淮安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淮财工贸〔2017〕38号)文件精神,区经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现将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情况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:2018年4月16日-2018年4月22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与区经信委联系,联系电话:89089070,电子邮箱:1225136675@qq.com。
附件:1、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清算资金汇总表
2、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
清江浦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8年4月16日